导读:第4.1.2条-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-解读及应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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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文本:
第4.1.2条:本条规定了防火分区的划分原则和防火分区的功能要求。
交通隧道的车行区、地铁的区间隧道和车站轨行区等可不划分防火分区。
要点1对应本条文第1款要求,第(1)项强调防火卷帘、防火分隔水幕、防火玻璃或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不得影响防火墙的有效性,应严格控制非防火墙分隔的开口大小。
要点2对应本条文第2款要求,需结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(2018年版)》GB 50016—2014第5.3.2条执行,该条文明确了中庭场所的防火处置措施。
要点3对应本条文第3款要求,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分隔,且相互间的安全疏散和灭火设施设置均相对独立时【图示5】,允许裙房的防火分区按照单、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。注意三个实施要点:
(1)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仅可设置甲级防火门作为连通门;
(2)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的安全疏散应相对独立,连通两者之间的甲级防火门不能作为疏散门;
(3)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的灭火设施相对独立。
导读: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-解读及应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