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:第2.2.9条-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-解读及应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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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第2.2.9条:本条解读把条文内容分解为了2个要点。

    要点1阐述了消防电梯井和消防电梯机房的防火分隔要求,有两个要注意的地方:

    (1)原《建规》允许消防电梯机房与相邻客货电梯机房之间开设连通洞口(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分隔),这是原《建规》要求的图示,消防电梯机房和客货电梯机房之间可通过甲级防火门连通,按本《通用规范》要求,这个连通门就不许开设了。关于本条规定的实施原则,参考如下:以本《通用规范》实施日期为界,原来已经通过消防验收的,不受本《通用规范》影响;已通过施工图审核的,原则上仍可按已审核通过的方案执行;未通过施工图审核的,应按本《通用规范》的要求执行,消防电梯机房与相邻客货电梯机房之间不得开设连通洞口。

    (2)消防电梯井与相邻井道不能开设洞口,但多台客货电梯可以设置在同一井道内。并不要求每台客货电梯设置独立分隔的井道。

    要点2阐述了消防电梯井底的排水设施要求。图示3为的“双启水泵”,表示当达到这个双启水泵的水位时,两台水泵应同时启动。

    需要说明的是,消防电梯井底的排水设施包括直排设施,如具备直排条件,可采用直排方案,不需要设置排水井和排水泵。

导读: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-解读及应用》